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

生活的法律旅行-林志雄學員

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,中國人從古至今皆怕進「衙門重地」 ,總覺該地是屬「有錢判生,無錢判死」之不祥之地,故也就對律法懼怕敬而遠之,也因如此,更讓一些有心之士有機可趁,高者如司法黃牛,低者如近年猖獗之詐騙集團皆屬之,這些有心之士便常藉著民眾對法律複雜情結,因「不懂所以懼怕」的心理,來施行詐術;所以懂得一些法律基礎,就算無法行俠仗義功成名就,好歹能「趨吉避凶」!

第一次上課,只覺是否走錯教室,因為上課的同學有「三多」特色:1.女性居多 2.年紀偏熟女以上者多 3.盛裝上課多;一開始不知所以然,但接下的幾次上課後才有所體認,為何有三多,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詹老師有著帥氣的外表,幽默風趣,深入淺出的教學方式,讓所有的同學(含Fans)重視故盛裝出席。

以前求學時期,老師總會說「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,明定了人民的權利與義務」,通常到此即結束,沒有再繼續說明有那些權利,那些義務與生活的相關性,就算有,請自行參閱「六法全書」,到底那六法?內容?直到上了新竹市婦女社大所開的法律課,也才有初步輪廓在腦裡,也才發現,法律將人從出生前到老死之大小事都已有法律規範!該如何保障個人權益,對日常生活中常見之債權,物權,交通糾紛,詐騙集團詐術 …等,如何自保,如何處理,有了基本概念!
課堂上,每次上課詹老師總先針對當周時事(熱騰騰的比較新鮮有感覺)討論其與法律的相關性,各造之間的關連性,有無責?其合理性正當否?又該引用刑法 / 民法 / …何條文? 是否符合比例原則?諸如此類,讓法律與生活連結一起,一一說明,此外,為加深同學印象,也會藉由其他案例說明,同學交互詰問,腦力激蕩,之後再以深入淺出模式解說,讓我們這群非法律背景人士對法律有著更深一層的認識!

這學期,詹老師改變了些許教學作法,仿大學教學模式、小組專題報告,4-6人一組,各組別自行挑專題報告,專題不限範圍,僅要與法律有關,且要上台使用Powerpoint對所有同學老師報告,時限1小時;這下子給了所有同學一顆大震撼彈,其因有二:大部份同學對電腦操作都不是很熟,更甭說軟體Powerpoint。台下聽人演講看人表演可能經驗豐富,上台報告可就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遭。好在同學們求知欲望強,不服輸,硬是小組合作每周集會討論專案內容,進行資料搜集,法案研究,條文及其他案例引用,再進行報告制作,工作分配,期間同心協力完成該報告的過程不輸公司裡的專案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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